創辦人宣信
宣道會創辦人宣信博士(A. B. Simpson),出生於加拿大。他十七歲進入多諾斯學院,完成了文學課程後,再轉修教牧課程。一八六五年畢業後,負責牧養加拿大長老會諾斯堂。他的妻子 是瑪嘉烈宣信。宣信牧師為人英明果斷,態度誠懇,他的聲音雄渾沉厚,說話往往打動人心。
一八七三年,宣信牧師越過邊界,來到美國路易維爾,牧養他第二間教會。宣信牧師在路易維爾最大的長老會事奉六年,不少人因他的工作而得救。稍後,他轉到紐 約市的第十三街長老會。在這期間,他的靈命不斷長進。兩年後,「向著外面千千萬萬人傳福音」的負擔不斷加重。他經過多方禱告,慎重考慮,結果決定離開華美 的教堂,開拓新的路向。他引用路加福音四章十八節的經文向會眾報告: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。」
宣信牧師此後在教會以外的地方,用各樣方法傳福音,訓練工人。
宣道會成立
宣道會於一八八七年在美國緬因洲的古果園(Old Orchard)成立。根據記載,宣信博士和他的同工們首先組織基督徒聯會(Christian Alliance),這個基督徒團契同心歸向基督,忠於聖經真理,以基督為萬有的主。後來,他們組成福音宣道聯會(Evangelical Missionary Alliance),成為該團契的宣教分支。基督徒聯會的宗旨如下:「本團體的特殊任務與目的,乃是要盡量傳福音,促進更高尚更深的基督徒生活,在那些被 忽略的階層中用最有效、最實際的方法向他們傳福音。」而每位加入該會的信徒都要在「信仰聲明」下簽名,聲明說:「我信父神、聖子和聖靈,我信聖經原是出於 聖靈逐字的默示,我信主耶穌基督的代贖,我相信凡相信祂的人必永不沉淪。我信主耶穌基督為我的救主,使我成聖者、醫治者和再來之主。」
據福音宣道聯會的宗旨,該聯會是超宗派的,旨在傳揚福音,並要在國外工場上最被忽略的地區迅速地將福音傳開。在國外工場所成立的教會,須依聖經原則達成自立、自養、自傳的目標。
十年後,即一八九七年,這兩個聯會終於合併,取名宣道會(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),由宣信博士擔任會長兼總監督。

宣道會的起源